梅山高级中学足球专项教师、通讯员工作待遇规定
作者:校足办 发布时间:2022/1/7 14:05:48 点击数:579
梅山高级中学足球专项教师、通讯员工作待遇规定
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足球教学、训练、比赛工作,经过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,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足球专项教师开展足球教学和足球活动计入工作量,在绩效工资中兑现。
二、项足球教师节假日和课余训练的,每小时补助100元。
三、足球通讯员在校园网发表一篇足球报道,补助50元,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一篇足球报道,补助100元。
以上规定由梅山高级中学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