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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山高级中学足球专项教师、通讯员工作待遇规定

作者:校足办  发布时间:2022/1/7 14:05:48  点击数:579

           梅山高级中学足球专项教师、通讯员工作待遇规定

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足球教学、训练、比赛工作,经过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足球专项教师开展足球教学和足球活动计入工作量,在绩效工资中兑现。

二、项足球教师节假日和课余训练的,每小时补助100元。

三、足球通讯员在校园网发表一篇足球报道,补助50元,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一篇足球报道,补助100元。

以上规定由梅山高级中学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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