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山高级中学节约用电管理制度
作者:苏建平 发布时间:2020/5/11 13:57:03 点击数:412
梅山高级中学节约用电管理制度
为响应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号召,规范学校公共场所用电行为,降低能耗、节约开支,提高学校资源管理水平,特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管理机构
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为总务处,负责全校节能减排工作的谋划、组织、实施、检查和反馈。
二、管理原则和制度
坚持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晰全校所有工作场所节能减排、用电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,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。(见附件)
班级教室用电第一责任人:班主任
办公室以年级组为单位办公的用电第一责任人:年级组长
各科室办公室的用电第一责任人:主任
小办公室、会议室、公用教室:谁使用谁负责
三、工作场所用电管理要求:
1.教室、公用教室、办公室、实验室、会议室等所有场所的电器设施(电灯、电扇、电脑、空调、饮水机等),做到无人时不开、人少时少开、人走时关闭,杜绝无人空运转。
2.预报日最高气温达到30摄氏度以上,可启用空调制冷,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;预报日最低气温低于0摄氏度时,可启用空调制热,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3摄氏度。
3.各班级要落实专人负责,在升旗仪式、课间操、体育课和到专用教室、实验室上课时及时关闭教室的电灯、电扇、电脑等所有电器。
4.除学校统一配置的微波炉、饮水机和教学用电脑、录音机等设备外,办公室内禁止私接电器线路;禁止在办公室为电瓶车充电。如有特殊电器使用需求,必须向总务处书面申请报批。
5.基建项目要签订施工节能环保合同,确保节约能源,保护环境。
四、检查和反馈
1.由总务处牵头,会同相关部门,依据本办法组织对全校用电管理的检查,做好记录及时向校长室反馈。检查的方式为:抽查、普查、突击检查。
2.学校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校务公开范畴,定期予以公告。
五、奖励措施
学校根据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的年度比较以及平时抽查情况,设置和发放“节能减排”奖,进行绩效考核。
梅山高级中学
2018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