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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山高级中学电教设备使用和报修办法

作者:王文通  发布时间:2014/12/1 17:36:35  点击数:2911

  1. 各班和各组室应按照正常程序、方法安全使用电教设备,严禁野蛮操作。

  2. 各种电教设备使用中,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和加装硬件设备及改换操作系统。

  3. 各班和各组室的电脑在上网时,应避开不明网站,以免操作系统受到损害。

  4. 电脑及电教设备发生故障后,应由使用人或责任人到总务处(C101室)详细填写电教设备报修单,等候专门人员维修。

  5. 总务处在接到报修后会尽快通知专门维修人员,一般情况维修在三个工作日完成。

  6. 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后,要出具设备损坏原因分析,学校将视具体情况通知使用人或责任人处理结果。对故意损坏,要相应赔偿。

  7. 本办法即日起实行,未尽事项的解释权归学校。

    梅山高级中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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