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!今天是 2019年12月5日 星期四
您当前的位置:德育天地>红色教育>阅览文章

第六届爱国诗歌朗诵比赛通知

作者:王文通  发布时间:2012/9/12 10:28:34  点击数:1961

梅山高中关于第六届爱国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

各年级组、各班级

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3周年,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文化,讴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成就,进一步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,丰富学生课余生活,展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风采,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五届爱国诗歌朗诵比赛。

一、参赛形式:

各班选派1名(组)选手参加学校朗诵总决赛,每名(组)参赛时间不超过5分钟,各班级可自行组织预赛。

二、参赛规则:

1、朗诵要求:(1)所选诗歌思想内容应积极向上;(2)运用普通话,声音洪亮;(3)语气、语调适当,重音、节奏恰当;(4)表达感情准确、自然;朗诵要思想鲜明,主题突出,可抒发当代青少年热爱祖国,奋发困强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。(5)依据朗诵需要可添加背景音乐。(6)原创作品由语文老师确认签名后按681 0分三个等级加分,最高加1 0分。

2、奖项设置:总决赛将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优胜奖。

三、参赛时间、地点:

初定时间为1018下午三四节课,校报告厅。

四、评分标准:(总分1 00分,评分采用平均分)

l、穿着整洁;态度认真、有礼貌,充满自信;举止稳重大方自然。(15分)

2、使用普通话,语速适中,轻重缓急合理,有感情地朗读,声音能够传达出作品的意境,能读出作品的韵味。(40分)

3、朗读正确流利,不破句,停顿自然。(30分)

4、朗读时辅助以合理的动作和背景音乐。(15分)

5、原创作品加1 0分(按681 0三个等级加分)。

五、附部分爱国诗歌篇名:

《祝福你,祖国》

《祖国啊,我为你自豪》

《我们时刻准备着》

《我的祖国》

《我骄傲,我是中国人》

《黄土地和我》

《歌颂祖国》

《青春中国》

《中国的微笑》

《我爱你,中国》

《一句话》

《祖国啊,我亲爱的祖国》

《祖国啊,我亲爱的祖国》

《我的祖国,我深深爱恋的祖国》

注:各年级参赛选手名单和参赛篇名最迟于1011报至政教处。

梅山高中政教处、语文组

2012-9-10

江苏省南京市梅山高级中学 ┋ 地址: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

网站备案: 苏ICP备12076886号 苏公网安备 32011402010434号 ┋ 技术支持:南京裕后

 All Rights Reserved